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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们需要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受益人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于订立本合同时,经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您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您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的,被保险人身故后,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受益人的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经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及其受益份额。上述变更经我们记录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我们对于上述受益人指定和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负任何责任。

  保险事故通知

  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如果由于通知迟延导致我们勘查、检验等费用的增加,增加部分应由索赔申请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请按照下列要求申请相应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3.索赔申请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4.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或我们认可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我们所需的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索赔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全残,索赔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3.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本合同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报告书;

  4.我们所需的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索赔申请书及索赔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申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向索赔申请人反馈理赔决定,并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保险金申请时效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请求权,自索赔申请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处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日后发现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三十日内向我们返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与您依法协商处理。

  保险费的缴纳

  保险费的缴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及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

  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根据我们的规定,选择以分期缴付的方式缴纳本合同的保险费,您应在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缴付续期的保险费。您也可以向我们申请变更保险费缴费方式,经我们同意并批注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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