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身故保障,后顾无忧;
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高残保障,人性关爱;
三年一付,交费轻松;
满期给付,晚景无忧;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张先生,30岁,投保中国人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每三年缴费是5000元,缴至70周岁,共14次,保险金额为94250元,保障期:至70周岁。1、若张先生在70周岁前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可获得94250元的保险金,合同终止。2、张先生满70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94250元,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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