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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吉祥三宝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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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阳光人寿吉祥三宝意外险保障突发的人身意外,事故风险,而健康保险涵盖意外、疾病、重疾多重保障,意外险与健康险相配合,可以全面抵御自身和外来的各种风险。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2;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5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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