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红保险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分配到红利?
答:由于我司分红保险业务采取的是周年红利分配方案,所以,只要分红保险合同在周年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即可享受我司当年的红利分配。
对于在红利实际派发日合同效力终止或中止而在周年生效对应日处于有效状态的单,即使由于红派发时间的延迟致使其在周年生效对应日未能派发到红利,但该合同仍能够享受到我司所分配的红利。假如某位客户在2002年2月1日购买分红保险,2003年2月10日该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或中止(如死亡、退保、失效等)。由于红利派发工作延迟的原因致使客户在保单的年生效对应日(2003年2月1日)未能领取到周年红利,但客户仍可于我司2003年红利的实际派发日前来领取2002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的红利及延迟派发的利息。对于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如果在下一保单的周年生效对应日之前恢复了保险合同的效力,则仍可享受下一保单的周年红利分配。
6、你公司分配的红利是一年的红利或是几个月的红利?
答:我司分配给客户的红利是上一保单年度的周年红利,即:从上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至红利实际应派发日之前的最近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这一保单年度内的红利。但对于部分在保险条款中注明了红利分配方式的基金型团体分红保险业务而言,可能存在按会计年度进行红利分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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