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2种重大疾病
32种重大疾病病种名称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2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重症急性胰腺炎;28.重症急性胰腺炎;29.肌营养不良症;30.系统性红斑狼疮;31.慢性呼吸功能衰竭;32.1型糖尿病
以上第1至25种疾病的名称和释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疾病名称和释义。第26种至32种疾病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类型。
案例:
刘先生
年龄:30岁
年缴费:4810元
保额:10万
附加08重疾:530元
缴费期:20年
1.满期领取:保额分红,复利递增,满期领260885元
2.身价保障: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主险的110%给付。一年后18岁前:10万+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18岁后:20万+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3.重疾保障:一年内按附加险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一年后给10万,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4.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且介于18-60周岁,则免交续期保费
5.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一经承包,保证五年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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