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几大不同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保费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保险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在被保险人方面,被保险人可以是确定的个人,也同以是约定条件下不确定的个人

  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在保险的合同内容的灵活性上有所不同,团险数必须占总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到7人;个人险只要一个人投保即可生效。团险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65周岁以下;个人险的投保年龄从0—80周不等,甚至有的个人险投保年龄达到90周岁。

  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保费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保险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在被保险人方面,被保险人可以是确定的个人,也同以是约定条件下不确定的个人;在保险金的给付上,可以是定额给付,也可以是根据被保险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额给付;保险条款上,投保人可以就保单条款的设计和保险内容的制定与保险人进行协商。

  个人保险都是采用标准条款,而不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由协商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既不能拟定保险单的内容,也不能对保险单所确定的内容进行修改。

  个人保险合同充分体现了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一特点,即:保险人事先拟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对于团体保险,特别当投保单位是较大规模的团体时,投保人可以就保单条款的设计和保险内容的制定与保险人进行协商。当然,团体保险单也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标准条款,但与个人保险合同相比明显具有灵活性。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