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30岁,为自己投保了《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该计划包含主合同《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双盈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双盈人生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上述计划中,主合同基本金额60万元,期交保费4,200元,附加险保费1,955元,合计6,155元。
情况一:
20年后,王女士累计缴费123,100元,若此时不幸身故,可获赔60万元+个人账户价值(中档为79,408元)。若意外身故,再多赔付60万。即非意外身故获赔679,408元,意外身故获赔1,279,408元。
情况二:
10年后,王女士累计缴费61,550元,此时不幸全残,可获赔60万元,若意外全残,再多得赔付60万元,个人账户继续有效。若全残后暂停缴费,以中档计算,累计至60岁退休可再领取75,042元。若全残并满足重疾定义(如双目失明),除赔付60万元外,从41岁至75岁,友邦保险会连续35年,每年划4,200元进其个人账户,以中档计算,至75岁可再领取481,201元。
情况三:
王女士平安一生,缴费至70岁,总保费246,197,75岁时降低保额至1万,到了90岁领取个人账户作为贺寿金,以中档(中档演示投资收益率为4.5%)计算,可领取266,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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