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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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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集教育、婚嫁、养老、投资理财于一体,关爱孩子一生;年满60岁,若合同期满时仍生存,可获得满期保险金,养老无忧。

  产品特色

  多重关爱:集教育、婚嫁、养老、投资理财于一体,关爱孩子一生。

  满期给付:年满60岁,若合同期满时仍生存,可获得满期保险金,养老无忧。

  身故保障:最高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2倍的身故保险金。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购买提示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投保示例

  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9,250元,保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1万元。

  婚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6万元。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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