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保单贷款需警惕违约风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单贷款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为一种简单便捷的贷款方式,但是在贪图方便的同时,投保人也要小心因无法及时还贷而导致保单失效。

  无法及时还贷可能导致保单失效

  “保单贷款不但可以解决投保人的燃眉之急,还可以维持保障,可谓一举两得。”但友邦保险亦指出,在贷款期间,投保人仍然需要按期缴纳保险费,这样才能在借款期间维持保险合同效力。

  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具有贷款的功能。友邦保险表示,只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才能申请贷款,而短期的意外险医疗险、大部分健康险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所以没有贷款功能,投连险个人账户价值波动,亦不支持贷款。

  与此同时,一些外资保险公司提醒,保险所提供的最本质的功能是保障。尽管保单贷款在银根紧缩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投保人也应谨慎使用,防范风险。

  “一般个人短期资金周转救急可考虑保单贷款,但保单贷款不宜投向股市等高风险的投资,以免失去保障功能。”中意人寿表示,如果客户无法及时还贷,可能会出现保单失效的情况,合同失效期间被保险人不享有保险保障。

  据了解,当保单贷款到期而客户未能及时还贷的,保险公司会扣除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用于归还借款及利息。阳光人寿称,一旦当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保险合同效力即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间出险,而未偿还保单贷款本息,保险公司会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贷款本息。”中意人寿表示,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会有所损害,故办理保单贷款时一般需要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阳光人寿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方面,主要防范保单服务人员或其它客户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投保人办理保单贷款。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非同一人时,保险公司还需申请人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件、经被保险人签名的《保单贷款申请书》等资料。

  基于审慎的监管原则,保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投保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单贷款。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贷款,应当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