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规划师建议,夫妻双方购买爱情保险后,多年后婚姻出现变故,如果双方已生育小孩,可将保单的受益人更改为孩子。若尚无后代,解除夫妻关系的双方,只要经过协商重新明确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和身前受益人,保单仍是有效的,中途出现一方不幸身故的情况,受益人仍可获得相应保险金赔偿。
专家建议“你帮我投,我为你买”
针对爱情保险的尝试,其实不少保险公司都曾先后推出过相应的保险产品,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微博)的“爱家之约”、生命人寿的“红玫瑰”等。
但在市场上,这种“一人投保两人受用”的爱情保险,各大保险公司普遍并不热衷。“一张保单保全家”,这是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爱情保险时的口号,倡导通过联保的方式降低家庭所有成员的投保费用。
在记者联系的几家保险公司中,保险工作人员几乎都不建议记者投保“爱情保险”。“首先,爱情保险针对的人群相对有限,联保双方必须明确保险利益关系,否则即使签订了保险合同,理赔时也不能赔到钱。”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是夫妻双方想购买爱情保险,一般情况下该公司也是不建议联保,这主要是因为夫妻双方未来感情的不可控因素,容易带来未来理赔的困难。
那么,真的想赠予恋人和伴侣一份爱情保险,该注意什么问题?
专家建议,真的想为恋人和伴侣购买一份保险,不如选择“你帮我投,我为你买”。杜宏伟告诉记者,爱情保险的初衷是为恋人提供一份保障,大可不必选择容易引起纠纷和理赔有难度的“爱情保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挑好保险产品,给对方钱,让对方自己为自己投保”。如此,不仅可以给对方一份特别的“七夕节”礼物,也可以更大程度上避免将来操作上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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