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王绪瑾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5·12”汶川大地震到玉树地震,再到此次的芦山地震,已经是三次大的地震灾害了,而巨灾保险应该是一种准公共品,政府可以通过很多手段来推广,如强制保险制度、财政补贴等方式。他坦言,在经过了多次的巨灾之后,应该要有巨灾保险了。
农房险已做出尝试
事实上,国内的巨灾保险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进展。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农房险就是我国针对巨灾保险的一个尝试险种,国内已有超过20个省份开展了农房保险工作。
去年年底,民政部、财政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出了《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农房保险的保险责任应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在条件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地震风险保障。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的主险中,地震损失通常被列为“免责”条款,只能通过附加险来覆盖。而《通知》提出农房保险作为主险为地震损失“埋单”,是对以往“行规”的突破。“目前农房险赔款只是对房屋损失部分补偿,而非全额赔偿,测算显示,即使加上地震责任,现阶段保险公司仍可承受。”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根据《通知》,今后不仅农民居屋可以投保,牲畜圈舍、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也可以纳入承保范围。有多处房屋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没有财政补贴的商业性保险。
据悉,目前国内已有超过20个省份开展了农房保险工作,2012年共承保6700万间农房,保额6382亿元。在试点最早的福建省,全省670万农村住户全部纳入保险对象。
据了解,福建农房保险试点的主要模式为:地方财政全额承担或承担超过六成的保费,按每间10元、15元向保险公司投保,每间农房保额5000元——这一标准参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房屋改造标准。灾后,农民户均可得到1.5万~2万元的赔款,用于修缮或重建房屋。(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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