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缴保险后却无法继续缴保费,退保造成资金损失
赵女士:购买的分红险,五年期缴,年缴一万。2012年2月6日投保,2013续期已缴,2013年3月13日申请退保,退得金额一万三千余元,对退保金额有疑问,不知退费构成,是否合理。
唐女士:期缴产品,2012年3月投保,马上要续期,一年要缴6000元保费,家庭情况不好,无法继续缴纳保费,退保是否有损失。
路石律师事务所胡序言律师:如果消费者出现资金运转问题,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如果消费者所购买的分红保险产品具有保单质押功能,可以选择保单质押进行贷款,消费者在仍然拥有保险保障的同时,可以缓解一时的经济压力;二是如果所购买产品具备减额交清功能且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即可把退保金作为一次缴清保费来购买减额保费缴清保单。该种保单的保单面额比原保单少,即保险金额减少),消费者可申请办理使用该功能;三是退保,需要注意的是退保并非是保险公司将保费如数返还,客户选择退保可能造成退保损失。消费者需审慎选择使用退保权利。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客户申请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保单生效时间不长,保单累积的价值扣除已承担的风险费用(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管理费用(公司经营及管理中发生除手续费支出以外的各项费用)等后所剩较少,尤其在投保初期甚至会大大少于已交的保费,建议消费者应该理性慎重选择退保。
温馨提示:购买保险应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合理计划购买。一般建议将不超过自己年收入的10%~20%用于购买保险,这样才不会对个人和家庭产生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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