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按主险及附加乐享安康补贴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和主险及附加乐享安康补贴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
本保单为分红保单,参与公司每年的红利分配。
-------------------------附加乐享安康补贴-------------------------
住院补贴保险金: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在我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可获得住院补贴保险金100元/天,根据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给付。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180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重症监护保险金: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若在我司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还可获得重症监护保险金100元/天,根据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计算给付。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90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以上两项保险金给付责任互不冲减。如果住院期间跨保单年度的,按不同保单年度分段计算给付天数。
无论我们一次或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以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达到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亲爱的朋友,恭喜您选择太平洋保险产品,中国太平洋保险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为经营理念,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面向未来,中国太平洋保险推动实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努力建设“专注保险主业,价值持续增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保险金融服务集团”。
作者:马秀芝,太平洋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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