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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福寿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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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自己及家人亲友购买一份商业保险,逐渐成为广大市民较为普遍的消费计划之一了。合众人寿福寿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合众人寿福寿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生存保险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若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结束。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若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结束,并保证给付20年。养老年金在申请领取时也可以选择月领方式,月领金额按年领金额的8.45%确定。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6周岁、77周岁、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分别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祝寿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1)被保险人于本主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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