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单账户
1、账户价值计算方法
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个人账户的账户价值按下列方法计算:
(1)合同生效日,所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记入您的个人账户;以后交纳的保险费,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记入账户。
(2)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账户价值时,从账户中扣除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及相应的退保费用。
(3)在每月结算日时,本公司按公布的结算利率计算账户利息,账户利息计入账户。
(4)在非结算日注销账户时,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计算账户利息,账户利息计入账户。
2、费用明细
初始费用----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在进入账户之前需扣除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以用于弥补保单签发时的各项费用支出。初始费用比例不超过所交保险费的5%,具体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退保费用----在第1、2个保单年度退保费用收取比例分别为于2%、1%、第3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不再收取退保费用。
部分领取费用----自本合同第2个保单周年日起,当每个保单年度内从第二次申请部分领取开始,我们将按每次20元的标准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减部分领取手续费。
七、犹豫期及退保
投保人自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要求撤销合同的,我们将在合同撤销后30日内无息退还您已缴纳的保险费。
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我们将向您退还当时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退保需扣除的费用是退保费用。退保费用收取比例根据条款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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