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实例:
王先生30岁,给自己投保了如意安康保障计划,保险期间至70周岁,每年支付保费3380,20年交清。
保障利益
1、合同生效后90天后或复效90天后,如初患合同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得10万元保障金(患第二类五种重大疾病需要自确诊之日28天后仍生存),重疾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并豁免此后本应支付的分期保费;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90天内,若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主附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主附险合同终止;
2、如不幸身故或全残,受益人最高可获得保障金67600元,合同终止;
3、如生存至70周岁期满可获得祝寿金70980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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