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98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独生子女两全保险98版,是中国人寿在98年推出的一款少儿保险。具有当时的一种领先性,所以今天作简单的介绍。如果对国寿的产品有兴趣,可以咨询本地国寿的代理人进行了解。
  发行公司:中国人寿
 
  保险类别: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28天-10周岁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