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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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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生存保障和身故保障,您还可以通过分红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让财富升级。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六年和十年三种。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十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的,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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