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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特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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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交费100000元,六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你觉得呢?

  产品简介:稳健理财,您明智的选择。

  保险期间:为五年、六年、十年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八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上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身故,身故保险金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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