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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福禄双喜究竟合算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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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理财产品大行其道的当下,究竟要如何给自己选择一份最为适合的理财保险产品,是很多消费者都头疼的问题。
  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两个帐户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就可以享受福禄双喜红利累积生息帐户和生存金万能帐户。

  双重保障,三次增值

  客户同时投保福禄双喜和瑞盈万能,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将拥有福禄双喜产品的保障以及万能产品保障双重保障;生存金、生存金万能运作以及红利累积生息,三次增值实现财务快速积累。

  多样选择,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帐户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满期返还,畅享至尊

  保险合同期满,公司除了将福禄双喜所交保费返还客户外,还将瑞盈万能帐户余额给付客户,开启财富之门,畅享至尊人生。

  保险责任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2.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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