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范围:
①投保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②被保人:凡出生满28日至59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终身
三。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年、5年和10年
四。基本保额:每千元保险费的基本保险金额
五。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生存满2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我们按下表规定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60周岁——6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6%
70周岁——7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7%
80周岁——8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基本保险金额×8%
9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到终身基本保险金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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