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7.5)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二者中的较小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二者中的较小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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