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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玉满堂两全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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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金玉满堂两全保险的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发生“重大疾病”后28日仍生存的,平安人寿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投保年龄:18-60岁

  缴费方式:10,20,30年

  保险特点

  专业理财,透明清晰

  天天生息,月月复利

  多重保障,尽显尊贵

  转换年金,养老储蓄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若您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对于每次增加的部分也适用上述等待期的约定。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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