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属性
保险公司:太平洋安泰发行日期:
保险类别:终身寿险适用地区:
最低缴费金额:缴费期限: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投保年龄下限(周岁):
缴费方式:保障期限: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保险责任
一、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与已缴保险费总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且于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2倍与已缴保险费总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与已缴保险费总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二、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除按本条第一款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另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三、满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额与已缴保险费总额的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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