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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阳光灿烂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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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人寿少儿两全保险适合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十六周岁以下,发育正常、身体健康的未成年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事不宜迟,赶快为您的孩子购买一份适合的产品吧!

  第二十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时,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已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终止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终止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与扣除手续费后保险费两者中之较大者。

  三、被保险人在其18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将其实际已交保费无息退还投保人,同时将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退还投保人。

  投保人申领上述退还金额时,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3、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日后被保险人生还,申领人应于被保险人生还三十日内将所得给付退还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释义

  艾滋病(AIDS):艾滋病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Syndrome,AIDS)。它是由艾滋病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而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HIV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继而发生一系列不易治愈的机会性感染和肿瘤,最后导致患者死亡。该病发生在不同的个体常表现出不同的临床症状和体征。HIV所造成的免疫缺陷与其他疾病或药物副作用引起的免疫缺陷不同,由于它是经不同的途径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所以称之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艾滋病病毒(HIV):HIV是一种逆转录病毒,它具有极强的迅速变异能力,这一特征不仅使人体的免疫系统难以抵御其侵害,而且给特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用疫苗的研制带来困难。HIV直接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破坏人体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它主要存在于感染者和病人的体液(如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等)及多种器官中,它可通过含HIV的体液交换或器官移植而传播。HIV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弱,高温、干燥和一般常用消毒剂均可杀灭HIV。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单平均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利息:以“计息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五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预定利率(2%)加计息日前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之和”两者中之较大者为利息率按复利计算。

  认可医院:是指经本公司指定或同意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初始基本保险金额: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的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为初始基本保险金额;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减保时,基本保险金额为初始基本保险金额按减保比例减少后的余额;以后减保时,基本保险金额为减保前基本保险金额按减保比例减少后的余额。

  红利保险金额:指在保单生效对应日或年度分红率公布日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险金额。

  有效保险金额:指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之和,本条款所指有效保险金额不包括终了红利。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若保险事故或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发生于某一保单年度期间(不包括生效对应日),则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的有效保险金额为该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前一生效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与不足整保单年度的红利保险金额之和。前述不足整保单年度的红利保险金额按本公司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和前一生效对应日至保险事故发生日或变更日经过的整月数折算。

  本条款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因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指因发生责任免除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或者因不如实告知、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减额交清、年龄错误及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所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在减保时,指因减少部分保险金额导致的保险合同部分终止。

  本合同现金价值:主要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和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因本条款第四条第(二)项所述情形而致终止时,“本合同现金价值”还包括因可能分配特别红利所增加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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