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金
合同有效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A款)/七十岁(B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满期,或至被保险人八十岁(A款)/七十岁(B款)生日满期(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若被保险人于该满期日仍然生存,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合同满期时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予被保险人。
友邦附加玫瑰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18岁至60岁
癌症保险金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则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该癌症确诊时的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该癌症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被确诊或本公司赔付时被保险人已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该项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本项给付以一次为限。
癌症须符合保险合同对癌症的定义。
女性癌症保险金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女性癌症,则本公司给付癌症保险金后将再按同等金额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该女性癌症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被确诊或本公司赔付时被保险人已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该项女性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本项给付以一次为限。
女性癌症指原发于妇女乳腺、子宫、子宫颈、输卵管、卵巢、阴道和女性外阴的癌症,但不包括原位癌。
友邦附加玫瑰人生意外整形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18岁至60岁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需入住医院接受整形手术治疗,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累计手术费补偿金的给付以投保单或批注上所载的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若被保险人从其它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健康意外保险给付取得补偿,本公司仅给付剩余的部分。
案例设计
李小姐年龄:25周岁职业:公司行政助理
兴趣爱好:逛街,健身,旅游月收入:5,000元
产品名称:玫瑰人生A款两全保险保险计划
保险金额:50,000元保障期:至80周岁缴费期:20年
首年度年缴保险费:4,180元
保险利益:
1.满期金:50,000元
2.身故保障:50,000元
3.生存现金:前十年,每两年1,000元;十年以后,每两年2,000元;第十年,12,500元;第二十年,12,500元
4.普通癌症保障:50,000元
5.女性癌症保障:100,000元
6.意外整型手术保障:5,000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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