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和老人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意味着如果在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和老人家庭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首批客户中北京的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可谓是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忠实粉丝”,从去年看到以房养老试点的相关新闻就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一直密切关注进展,希望尽快投保。“首批投保的客户有象上述三位老人一样的无子女老人,也有像武汉朱先生和太太这样有子女的老人”,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幸福房来宝获批以来,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通过公司客服电话咨询产品的客户络绎不绝。”
在谈及为何会选择这个产品时,费先生表示,自己和太太希望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同时有充足的资金在身体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外出旅游散心。
虽然家庭情况不同,但同样积极参与试点的朱先生则是在子女的完全支持下投保的,家人很认同以房养老的理念,投保以后相当于把房子价值提前变现,老的可以多一份养老金,年轻的也就减轻了负担,全家人都受益。
客户签订投保单后,幸福人寿将按照产品设计的相关流程,逐一完成法律尽调、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后,最终完成承保,客户在犹豫期接受后约定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
幸福人寿将以“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为契机,继续积极探索多方位参与养老服务业,广开思路,积极创新,为促进我国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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