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撞到自家人
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
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由于自家人与车主具有连带经济赔付责任,因此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自家人的保障只能由意外险、寿险来进行赔付。
8、车上物品被盗和贵重物品受损
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因此,车上物品被盗鲜有保险公司赔付。目前,只有少数公司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如“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保险专家解释,为保障车上物品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失,车主可在购买车损险后附加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不过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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