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解法”
巧手缓解医患纠纷
2008年,随着宁波市政府令的下发、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的成立以及市级医院的成功统保,医责险在宁波范围内全面铺开。保监会工作交流材料显示,宁波市在研究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中,首当其冲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保险服务制度体系。在具体实施环节中,首先,确立了由人保、太保、大地、平安四家保险公司的宁波分公司组成的共保体,所有在宁波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参保;其次,扩大了理赔范围并提高了理赔限额,三级甲等医院医疗纠纷个案和累计最高理赔额限额分别为100万元和500万元;再次,建立起医疗纠纷理赔处理服务网络,为医疗纠纷处置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在赔付方式上,变被动“报销”为主动“支付”,理赔处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医院支付赔款。
该制度仅实施一年,宁波市医院因为医疗纠纷被打砸的现象明显减少,绝大多数医疗纠纷经理赔处理人员引导后都能自觉转移到院外处理。2008年,宁波市医院被砸和医务人员被打数与实施前的2007年相比分别下降30%和67%.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向记者介绍,该制度设立至今,累计受理纠纷4740起,调处4099起,纠纷金额从7.7亿元下降到1.7亿元,医院和患者的满意度均在98%以上,最重要的是医患纠纷特别是暴力事件大幅度降低,“医闹”现象基本杜绝。医患纠纷的“宁波解法”可谓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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