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勇认为,政府监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属“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即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目前,应当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后果的项目加大前置审批力度,督促企业承担起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贺勇建议。
对此,湖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主任梅良英表示赞同。他认为,还应当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贯彻落实好职业安全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包括将职业卫生“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条件。
强制企业缴纳职业病工伤保险
贺勇还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
“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行业的,多是一些农民工,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哪些是职业病。”贺勇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和从业者的分级培训,让他们懂得并重视职业健康。
为了解尘肺病在辖区的防治情况,贺勇去年曾专程到松滋市的10多个煤矿走访。“他们对我说,其他的保险可以不买,但工伤保险一定会买。”走访中,贺勇发现,矿老板们大多知道职业病的危害,大部分都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
贺勇认为,职业病工伤保险可考虑纳入强制缴纳的范畴。“这就像汽车的交强险一样。有了强制性,一定程度上能促使企业主重视,也能让工人后期治疗有保障。”贺勇说。
“职业病工伤保险金目前主要用于职业病和伤残的救治及康复等,在预防方面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梅良英也建议,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都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每年保险金的收取标准可参考企业职业健康风险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工伤保险金支付范围可考虑扩大到劳动者的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工作场所的健康风险检测与评估等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费用,以提高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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