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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人寿“二十一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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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保险服务品质,树立行业诚信规范形象,对销售、承保、回访和理赔等环节作出了“二十一条承诺”。

  作为目前影响保险行业形象及制约保险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受到保险监管部门及整个行业的高度重视。自上月在全公司全面部署防治销售误导专项工作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保险服务品质,树立行业诚信规范形象,对销售、承保、回访和理赔等环节作出了“二十一条承诺”,并将3月份定为“国华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月”。同时,国华人寿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一项日常且长期的工作,做到“天天315,诚信365”。

  3月15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业务员代表、行业协会、客户代表及媒体共同参与,现场对国华人寿“二十一条承诺”进行了宣导。其中包括:万元以内材料齐全且无需调查的个人案件,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金额小于500元的无需调查的个人医疗险案件,当日作出理赔决定;在公司开设分支机构的地区,为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提供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服务。

  除总公司外,国华人寿还在全国已开业的16家分公司相继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座谈会邀请客户代表参加,就如何有效做好销售误导管控、如何提高公司品牌服务满意度等各方面进行讨论。通过零距离对话的形式,收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见,以促进服务状况的改善,提升各项服务水准。同时,国华人寿还对外公布了消费者投诉受理热线及投诉接待地址,要求各机构投诉受理热线在工作时间及时接听,“3·15”当日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三为各机构运营负责人接待日,要求接待日当日运营负责人需至柜面接待、处理客户投诉。“3·15”当日,为总经理接待日,至少一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至柜面进行客户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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