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是尊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意愿的,是经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同意的。笔者认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应当考虑到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利益,正确填写受益人和受益比例,不要简单地填写为“法定”,以免给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带来麻烦。当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也应当及时增加或变更受益人。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既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这种做法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寿福建古田县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柜员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问题的模糊认识,在客户办理续期缴费、保全业务和申请理赔等事项时,对投保时只填写“法定”受益人的情况,都善意提醒客户及时变更。前不久,该县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林云清接待了来公司办理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赖女士,就及时提醒她把“法定”受益人变更为其丈夫或子女,以避免为领取身故保险金带来麻烦,赖女士和其家人对保险公司的善意提醒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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