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颇觉玩味的是,“人人都想当老大”的这句话在新华人寿身上变得不再那么靠谱了——原第二大股东苏黎世金融在新华人寿上市“前夜”将5%的股权一分为二,出售给了中金和野村证券,心甘情愿地当起了拥有15%新华人寿股权的“老三”。拥有18%新华人寿股权的宝钢顺位成为了第二大股东(相关报道详见本报3月8日《好人苏黎世金融》一文)。
对于这笔交易决策,苏黎世金融的官方解释是“为了在交易中对财务风险进行管理的意愿,同时更加专注于其自身保险业务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事实上,苏黎世金融在2010年10月刚刚对外宣布,其同意以每股10元人民币的固定价格认购新华人寿新增的2。8亿股股份,总交易额约达4。2亿美元。
从公开资料来看,苏黎世金融是通过ZurichInsuranceCompany和ZurichInsurancePLC这两家公司共同来持有新华人寿股份的,由于之前还曾从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金融发展公司手中买入过新华人寿的股权。为何要在好不容易获得股权情况下,又选择卖出呢?
于是市场上开始出现了一个“说法”,那就是苏黎世金融通过代持股等形式,在新华人寿中拥有了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持股比例。”尽管在给本报记者的一份邮件中,苏黎世金融对此说法予以了否认,但对“出售5%股份”的动因仍然未予具体解释,因而外界之前“代持股”的看法并未改变。
直到近日,本报记者辗转了解到了苏黎世金融“不爱老二,愿当老三”的真实原因。已经见过新华人寿此前混论局面的苏黎世金融,还会害怕怎样的“财务风险”呢?答案正是“锁定期”。
“苏黎世金融一直都是一个‘乖孩子’,自始至终,都没有通过‘代持股’这种形式来达到控制新华人寿的目的。”一位熟悉苏黎世金融的新华人寿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给出了如是评价。
这位人士分析称,按照相关规定,新华人寿上市之后,大股东是有锁定期的,“但什么样的股东要锁36个月、什么样的股东要锁12个月,按规定控股股东要锁定36个月,和上市前一年内进入的股东要锁定36个月,但控股股东是什么概念?”该人士称,苏黎世金融对此心有疑虑。原来新华人寿的前三大股东的排序为汇金(38%)、苏黎世金融(20%)和宝钢(18%),“苏黎世金融方面的担忧是,如果相关部门认定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1%,那么苏黎世金融的部分股权将会被‘锁定’,这个正是苏黎世金融认为的‘风险点’”。
该人士续称,现在苏黎世金融只持有了15%股权,宝钢成为了第二大股东,那么如果控股股东真被认定为“51%”标准,那么宝钢就有部分股份被“锁定”,而苏黎世金融的股权则是“活”的。
至于为何将股权出售给了中金和野村证券,“还是那句话,苏黎世金融是个‘乖孩子’,他把股权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两个投资者。”上述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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