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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回归保障 保险销售流程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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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就保险业而言,2009年并不寻常,是监管年、业务调整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展年、新《保险法》实施首年。新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引擎,其最大的特点是更注重保护投保客户的权益。
  当新法颁布后,多家保险公司开始承诺30日内办理完理赔,30日未结案给付超期利息。后来,小张才发现,原来新法在保险理赔上设置了一系列时限,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例如,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并应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如果明确了属于理赔范围,保险公司要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日内支付赔款,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在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新法确实为投保人带来了实惠。”小张感叹道,他爱人曾在一家保险公司买过住院医疗险,不久前做了一个小手术,手术后将单据交给保险公司,不到10日就拿到了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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