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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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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期一年,70岁以上老人购买每份10元,70岁以下老人购买每份15元,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最多可获赔20万元。

  每人最多可以获赔20万元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各种意外风险开始增加,这时就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筑起一道防火墙。”长春市民政局局长徐连东认为,此次“助老安康行动”对减轻老年人因意外风险造成的经济负担意义重大。

  长春市老龄办主任于日光说,这项针对老年人的保险,70岁以上参保人购买每份保费10元,70岁以下参保人购买每份保费15元,保险期为一年。每份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额为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500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每人最多可获赔20万元。

  政府统保老年人(是指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失独困难老年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资金解决。市老龄办负责协调,统一与保险部门签定保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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