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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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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种类越来越多,分类也越来越细。因此,消费者要耐心挑选最适合自己保险。民生附加定期寿险如何?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8.2)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产品特色

  1、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
  2、本附加险的交费期间、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保险期间不能长于主险的保险期间。(来源:金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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