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是纯保障型险种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某男,30岁,投保幸福A,保障30年,交费30年,保额10万元,年交费530元
保单头一年度因疾病身故给付10530元
因意外身故给付100000元
保障30年期间身故给付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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