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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保险中受益人指定权有限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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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并注意自已阅读保险产品的各项条款,明确保险产品的保障。

  二、09版保险法之团体人身保险受益人指定权限制。

  09版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在02版保险法第六十一条基础上新增一款规定,即: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对于受益人指定权限制的立法理由,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吴定富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该释义对此问题。

  了如下阐述:考虑到雇主与劳动者通常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实践中,雇主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以牺牲劳动者生命为代价获取保险金的现象屡有发生。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雇主指定受益人的权限进行了限制。对于这种观点,笔者认为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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