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事:
某网友2010年1月去某银行办事,在银行保险经纪(他还以为是银行职员)那儿接过一张保险产品宣传彩面。上面介绍说分红跑过五年期定存预计收益都在8%以上神马的满仓保险。他认为这个钱闲着是也是闲着,当时就买了交了三万办理了。事隔一年他收到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上面说派发红利644.4元,然后说由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再派发特别红利193.32元。他大失所望欲要办理退保,但保险公司回答说合同未到期,只能退比所交保费要少的现金价值和上述红利。
诚--人为万事皆要诚,心存侥幸要亏本
诚是社会公德也是个人或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的基本规则。而在保险的购买中诚的重要性犹为重要。如果我们购买保险的人不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保险赔偿。同理,如果保险公司因不诚拒不履行合同,人民法院有权判决保险公司履行并可以强制执行。
那么如何做到诚,并不为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呢?那么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除了本人签名外,还要认真阅读投保书上的告之事项,并如实作回答选项,且不可让经纪代劳。更不要在经纪的劝说下做有违事实的假告之。
他为了成交业务所作的大包大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不说,反而会害死你。
因为保险公司是有严格的分工的,经纪替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并为成交的业务做上传下达的后续服务;核保部门对招揽的业务进行审核,做出保不保、怎么保的决定;理赔部门对要求的索赔进行调查,依合同和证据做出赔不赔、赔多少的决定。不如实告之,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发现就有可能拒赔,从而引发纠纷。
案例故事:
2007年8月,某人因为患病多年,到许多医疗住院治疗过,考虑到自己久病不治,有可能不久于人世,希望西去以后妻儿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就四处联系保险经纪。很多经纪知道以后,就劝阻他放弃这个想法,并告诉他这样买的保险不能得到理赔。终有一天一个大胆的经纪得知这个情况以后,就去医院探视他。并在医院同他完成了投保手续,至于健康告之一律填写的是正常并没有生病更没有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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