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全残双倍保障,彰显人生尊严,体现家庭责任。
关爱重疾范围广
33种重疾涵盖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有效规划健康未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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