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前(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见10.5);
(2)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