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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两全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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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瑞丰两全保险提供三大保险金保障,同时提供公司红利分配,让投保人保障、理财一次拥有!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险合同,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分红是非保证的。本公司在符合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分红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在每一保险单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并且本公司已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在保险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时,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付清。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按本公司的规定书面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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