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分享到:

关于 的更多内容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