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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生育保险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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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生育保险并已缴费满6个月的职工可在产假期满后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过要准备八大申报材料,其中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院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医疗诊断证明等等。

  申报条件:

  1.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满6个月,且结算时为参保;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报材料:

  1.《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宁波市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生育(计划生育)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一寸照片一张;流产手术须提供B超报告单;

  5.《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院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医疗诊断证明;

  8.医疗费用发票(包括孕检和生产时);

  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窗口核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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