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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账户买商业保险目前有两间公司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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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市人社局介绍,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意味着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得到扩大,该举措对健全社保资金医疗保障功能、推动医疗服务与消费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将视参保人的投保情况或许扩大保险公司的数量。
 
  据市人社局介绍,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意味着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得到扩大,该举措对健全社保资金医疗保障功能、推动医疗服务与消费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据悉,经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评审推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为中山市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可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2〕230号)的有关规定,为中山参保人提供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与服务。
 
  记者采访得知,这两间承办单位目前是该项业务的试点单位,市人社局今后将视该业务的市场情况,或许增加更多的保险公司供参保人选择投保,从去年开始启动此业务以来,目前使用个人医疗账户参保的情况并不多。
 
  需要留意的是,参保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购买上述健康保险承办机构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只限于为本人投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中山市参保人如有意愿投保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等资料前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投保手续。如有疑问的,可联系两家承办单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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