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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对社保缴费进行了调整,看看你要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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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从永嘉公务网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永嘉县对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以上缴费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现在公布如下:
  (一)企业用人单位缴费标准。按缴费基数4310元的一定比例(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三类行业为0.7%、四类行业为0.9%、五类行业为1.1%、六类行业为1.3%、七类行业为1.6%、八类行业为1.9%)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对不申报缴费基数的,各行业分别按每人月缴费基数4310元的0.2%、0.4%、0.7%、0.9%、1.1%、1.3%、1.6%、1.9%进行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8.62元、17.24元、30.17元、38.79元、47.41元、56.03元、68.96元、81.89元,具体按参保用人单位不同行业类别确定相对应缴费标准。各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业内费率浮动办法。

  (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标准。按每人月缴费基数4310元的0.2%缴纳工伤保险费,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8.62元。

  五、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标准。按每人月缴费基数4310元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34.48元。

  (二)企业用人单位缴费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月缴费基数2590元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2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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