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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四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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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数上涨后,企业和职工需要做什么?怎么计算应补缴多少钱?基数上涨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好处?……我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后,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热议,记者近日采访了芝罘区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逐一答疑解惑。
  .7%=7.5元,每年多划入90元;45岁—退休的职工,每月多划入:(2910-2623)

  ×3.4%=9.8元,每年多划入117.6元。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提升。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基数调整后,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多计入的数额为:(2910-2623)

  ×8%=23元,相比去年可多计入276元。

  女职工生育待遇提升。女职工生育待遇中的生育津贴,是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根据规定,目前女职工顺产生育时享受产假158天。基数上调后,职工生育津贴相比去年多享受:(2623-2383)/30

  ×158=1264元。

  职工基本养老金提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是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现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月基本养老金=(1)+(2)+(3)+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其中,(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1%×M);(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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