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直以来起到了对医疗服务机构和患者双方的引导作用,并且对医疗费用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一些所谓“小病大治”的行为常常为大家所诟病,为此,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从2016年起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推动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
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医保部门要合理确定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总控指标。据市医保中心介绍,我市从2009年,就开始了对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探索,构建了按病种,按人头和按项目付费的医疗付费框架。
据了解,目前,我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共有11个,今后将逐步增加病种,目的是抑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产生,防止“小病大治”的情况发生。
而按照人头付费的方式主要是针对社区医疗机构,一些社区医疗机构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导致医疗资源难以得到利用,一些医疗行为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这都需要医保部门加以控制。
明年开始,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推动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这将对老百姓看病带来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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