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
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
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
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
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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