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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公布09年社保个人缴费标准今年该缴多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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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8日,西宁市社保局公布了2009年度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本年度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简称参保者),可根据具体条件,在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愿缴费。

  2008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983元,月平均工资为2582元,据此,200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得以确定。具体标准为:选择基数为60%的参保者按20%缴费比例,年缴费金额3720元;选择70%标准的,年缴费金额为4332元;选择80%标准的,年缴费金额为4956元;选择90%标准的,年缴费金额为5580元;选择100%标准的,年缴费金额为6192元。参保者自缴费标准选择后,可一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当年必须缴清,以便社保部门记载个人账户和计息。补缴历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按当年利率及复息计算收缴。

  此外,参加医疗保险按照8%缴费的,全年需缴费2484元,建立个人账户;按4.2%缴费的,全年需缴费1296元,不建立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不能中断3个月,中断3个月以上再缴费的,视为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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